中新網12月5日電 據日本媒體報道,當地時間12月5日下午4點左右,就保護需要特別隱秘、關係日本安全情報的“特定秘密保護法案”,經日本執政黨在參議院特別委員會宣佈結束質疑答辯,併進行表決後獲得通過。
  11月26日,日本眾議院國家安全保障特別委員會就曾對該法案進行表決,在自民黨和公明黨等的支持下獲得通過。但強行表決的做法遭到民主黨等在野黨強烈反對。
  日本首相力推的“特定秘密保護法案”把防衛、外交、防止間諜活動和防止恐怖活動四個領域內特別需要保密的情報指定為“特定秘密”,所有行政機關都可以指定“特定秘密”。
   據介紹,該法案主要針對公務員、議員、警察等人群。日本現行《國家公務員法》規定,對泄密者最高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而新法案把有期徒刑期限提高到10年以下。新法案還規定,“特定秘密”保密期限為5年,可以多次延長。保密期超過30年的,需要得到內閣批准,最高期限可達60年。
  有人認為,“所謂‘保密’就是欺瞞,其本質是‘國家秘密隱瞞法’。這一法案會從根本上剝奪國民的主權者地位,目的明顯在於通過修改條文解釋改變憲法。”  (原標題:日本眾參兩院均通過“特定秘密保護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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